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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华北石化——北京新机场航煤管道工程穿越河北文安段战国燕南长城工程项目的意见
文物保函〔2018〕595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华北石化——北京新机场航煤管道工程穿越文安段战国燕南长城设计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18〕2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华北石化——北京新机场航煤管道工程以定向钻方式通过文安段战国燕南长城遗址(长城认定编码:131026382301020003)项目。
二、对该项目提出以下意见:
(一)应完善拟建航煤管道工程施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定向钻施工方法和钻孔轨迹控制措施,避免钻孔向上漂移对遗址安全造成威胁。
(二)应细化拟建航煤管道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的文物监测方案,密切关注各类振动对遗址的影响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三)应制订措施,防止钻孔泥浆外泄及施工垃圾污染文物周边生态环境。补充施工后期的环境修复措施,施工完成后,应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修复工作,并通过视线遮挡等方式,降低建设活动对长城及其生态环境、景观风貌的负面影响。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分别报河北省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实施。
四、请你局加强对拟建航煤管道工程的监管,确保长城遗产及其生态环境和景观风貌的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