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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沙雅县烽燧遗址抢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7〕66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审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烽燧遗址抢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新文物保发〔2017〕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沙雅县烽燧遗址抢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该工程范围为铁热克协尔烽火台(长城认定编码:652924353201120001)、卡库克烽火台(长城认定编码:652924353201120002)、都鲁都力欧库尔烽火台(长城认定编码:652924353201120003)、阿热勒烽火台(长城认定编码:652924353201120004)4处烽燧遗址。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应进一步加强现状勘察和分析,明确各处烽燧遗址各类病害的分布位置、范围和发展趋势。补充烽燧地基局部沉陷的说明、图示标注和病害照片。
(二)应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应以排除安全隐患为前提,整体风貌保持现状,仅限对存在坍塌风险部位采取适当工程措施。
(三)应根据病害评估结论,论证采用树根桩进行地基加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避免对遗址干预过大。考虑到遗址本体和环境盐分含量大,不宜进行防风化加固处理或铺设防水层,不宜对夯土中植物夹层进行钉小竹钉和防腐处理。
(四)应细化对存在坍塌风险部位进行补砌、补夯的具体施工工艺和做法要求,应使用原工艺、原材料,考虑土体厚度与高度比,并补充土坯砌筑与原夯土体之间的连接措施及补砌、补夯部分的标示措施。
(五)应补充说明改性黄泥的材料性能,应在基于既有案例应用效果评估,并开展材料配比、局部加固试验的基础上,对裂缝进行灌浆加固。
(六)原则上不得清理遗址表面浮土和杂草。该措施仅限对存在坍塌风险部位进行补砌、补夯的局部区域小范围使用。应明确该措施的施工技术要求。
(七)应补充各烽燧遗址加固部位典型剖面图和主要保护加固措施的设计详图。补充烽燧遗址维修后的效果图。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切实加强工程监管,督促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技术指导,落实各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