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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相关领导督察长城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22
作者:宁 文
8月16日至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姚爱兴到盐池县、灵武市和永宁县实地督察长城保护工作。自治区文化厅、公安厅、国土资源厅及自治区文物局有关领导陪同。
姚爱兴一行先后来到盐池县长城遗址公园、灵武市明长城水洞沟段、永宁县明长城三关口段等地,详细了解长城保护工作。他对盐池县、灵武市和永宁县在长城保护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姚爱兴强调,长城作为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遗迹,具有特殊的地位和文化影响力,做好长城保护工作对展示中华历史文化和弘扬民族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全区长城沿线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树立正确的长城保护理念,总体坚持现状保护,严格遵守最小干预原则,在重点地段实施加固修缮工程,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文化遗产。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级政府保护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做好长城保护“四有”工作。要正确处理好长城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既要依法依规落实保护措施,又要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长城保护利用水平。同时,要加大长城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参与长城保护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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