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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清长城家底 加强保护力度
长城是我国历史上伟大的建筑工程,是我国现存体量最大、分布范围最广的文化遗产,具有特殊的历史文化价值,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十二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城保护工作。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对长城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主持召开长城保护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进一步提高长城保护水平,更好地发挥长城文化遗产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独特作用。
理清长城保护家底
2009年6月,国家文物局公布了明长城资源调查成果。明长城东起辽宁虎山,西到甘肃嘉峪关,总长度为8851.8千米。2012年6月,国家文物局公布长城资源调查和认定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历代长城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04个县(区),长城遗迹总长度21196.18千米。通过长城资源调查,认识到长城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巨型的线性文化遗产,必须从“时间”“空间”以及遗产构成等多个角度去理解。长城的兴建、使用和废弃,经历了超过2000年的漫长过程。长城并不是走向、层次单一的墙体,而是一个由墙体主线、挡马墙、数道甚至十几道边墙以及烽燧线等共同构成的综合性、网状的防御体系。以八达岭长城为代表的砖砌长城,在全国范围内总长度仅有375千米,不足全国长城总长度的4%。
规范长城保护管理
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长城保护条例》,这是我国首次为单项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目前,国家文物局正在开展长城资源数字化、信息化工作,建立长城资源数据库和管理系统,保存珍贵调查资料,推动长城精细、动态和实时监测管理。
2015年8月,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长城保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长城保护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长城保护总体上应坚持现状保护,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妥善保护长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沧桑古朴的历史风貌。坚决反对借保护名义不惜财力大修“新长城”的做法。
2015年8月,国家文物局在吸纳长城资源认定成果和各地长城保护规划编制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长城保护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2016年内制定并完成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长城保护规划,“十三五”期间将启动并逐步完成长城重要点段保护详细规划。长城沿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在规划的引导下,确定长城保护重点、保护措施和实施计划,明确实施保障,加强依法执行与程序管理,提升长城保护工作力度和实施效果。
推进长城保护重点工程
国家文物局启动“长城保护工程(2005-2014)”以来,长城沿线各地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逐步实时长城保护维修、环境整治、展示利用工作,以山海关、嘉峪关、居庸关、金山岭明长城等对公众开放的长城重要节点、段落为工作重点,着力消除长城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和游客安全。近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8亿元,启动实施长城保护项目超过150项,涌现出一批严格按照世界遗产标准、科学保护长城的成功案例。
加大执法巡查力度
2015年8月上旬,甘肃省景泰县明长城遭破坏,长城墙体被挖开了数个豁口,长城烽火台被铲挖。国家文物局接到报告后,火速派督察组赶赴现场进行查处。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批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景泰县委、县政府吸取教训,单独设立了正科级的县文物局,核定8名事业编制,在长城沿线树立保护标志碑和界桩。
“十二五”期间,长城沿线各地按照《长城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日常巡查,开展执法督查。以河北省为例,2014年以来,共开展长城巡查400余次,查处违法问题8起,排除安全隐患12处。省文物局多次与公安部门合作,开展打击破坏长城违法行为,先后重点督查了在长城保护范围内违规建设游客中心、非法采矿等违法活动。
对于长城这样巨型的线性文化遗产,仅靠文物执法人员的巡查远远不够,必须依靠当地群众落实长城保护任务。2004年,河北抚宁县在全国率先设立长城保护员制度,至今已十余年,县财政每年拨付长城保护经费。2015年10月,内蒙古阿拉善盟成立“驼峰长城文物保护队”。由基层31名牧民组的保护队,负责保护、宣传、巡查阿拉善左旗境内的明代长城、汉代古墓等100余处文物。
据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透露,从2016年起,内蒙古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为各类长城保护措施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设立专门的长城保护管理机构和长城保护基金,各盟市、旗县(市、区)将安排长城保护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