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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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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已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嘉峪关、玉门关等18处长城重要点段,陆续编制了保护规划。2007年,长城沿线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了省级长城保护规划编制。目前,北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完成了规划编制,其他省份将于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国家文物局制订了《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导则》,明确了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启动了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