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体量最大、分布最广、问题最复杂的文化遗产,长城的旅游利用现状、问题与趋势是我国文化遗产利用的缩影。本研究将长城的旅游利用分为接触型利用和非接触利用,发现这两类利用对长城的综合效益、保护状态均有积极影响。但是,接触型利用的综合效益明显高于非接触型利用,在将来的长城保护利用中需要加以关注。
关键词:长城 文化遗产 利用 旅游
旅游利用是遗产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究竟何谓文化遗产的“旅游利用”,又有哪些利用方式,各种利用方式都存在什么问题,目前并不清晰。长城既是国家形象与民族精神符号,又是我国最受游客欢迎旅游景点之一,因此长城的保护与旅游利用工作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将尝试对文化遗产“旅游利用”概念与内涵、长城旅游利用的分类、现状特征、发展趋势等进行剖析。
旅游是文化遗产利用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促进遗产保护的一种有效手段。依据相关国际宪章与国内相关法规,可以将文化遗产的“旅游利用”定义为:“在不影响文化遗产安全和真实性、完整性的前提下,以传播文化遗产价值为目标,利用遗产本体进行遗产价值阐释、展示、教育、体验等实践活动”。
(一)利用的分类
长城的“旅游利用”可分为接触型和非接触型两类。其中,接触型指利用者在长城开放状态下可直接与长城本体接触开展活动,如攀爬、登临、近距离观察等活动形式。非接触型指利用者利用长城的景观价值但不直接接触长城本体开展活动,如远眺、旁观、俯瞰等活动形式。2018--2019年,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联合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开展长城保护与开放利用专项研究,通过调研、问卷等形式对162处长城段落的开放利用形式、管理机构、经营状况、本体保存等情况进行了广泛调查。这162处长城基本涵盖所有已知长城开放段落,可以较为全面了解长城开放利用现状。这些长城段落分布在北京、河北、山西、山东、宁夏、黑龙江、甘肃、辽宁、陕西、天津、内蒙古、河南、新疆等13个省市(见图1)。分析表明,长城的利用以接触型为主,共128个,占比达到79%,以攀爬、登临等活动形式为主的长城场所,如北京慕田峪长城、北京八达岭长城等;以生产、生活等活动形式为主的长城,如北京岔道城、辽宁兴城古城等。非接触型利用场所共34个,占比21%,如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东药乡国家森林公园等区域内的长城段落。
图1 中国长城资源开放利用的空间分布及其占比图
(数据来源: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长城保护与开放利用对策研究课题报告》,2018)
长城资源分布区域广,但利用区域有差异。我国长城资源呈线性分布,跨越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利用方面,162处以长城点段为主体的开放与利用场所共涵盖13个省31市77县。其中,接触型利用长城主要分布在我国华北地区,以北京、河北、山西为主,分别有39、25、22处(见图2),三省的接触型利用长城资源占比已超过总数的1/2;其次是东北地区,以辽宁、黑龙江为主;再次是西北地区,以宁夏、陕西、甘肃为主。而非接触型利用长城主要分布在山东、河北、北京等省市。总体来看,长城利用方面地区性差异大。
图2 各地长城资源利用方式比较图(数据来源: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2018)
长城资源遗存量大,但利用点段相对集中。根据长城资源调查数据(国家文物局,2016),我国各类长城资源遗存总数达43721处(座/段),总长度达21196千米。其中,墙体和壕堑/界壕共11815段;单体建筑共29510座;关堡共2211座,其他相关遗存185处。在利用中(见表1),接触型利用以长城墙体和关堡为主,其次是敌台;非接触型利用的长城资源以墙体为主,其次是敌台和烽火台。总体看,长城资源虽然数量大,但主要利用是关堡、敌台的接触型利用,其他部分利用较少。
表1 长城资源本体的利用状况统计
长城保存状态有差异,保存状态与利用成正向关系(表2)。在162处长城开放利用场所中,接触型利用长城的国保与省保占比分别为51%、25%,非接触型利用长城的国保与省保占比分别为13%、4%。从长城保存状况看,接触型利用保存较好的长城比例多于非接触型利用,且其保存较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长城本体比例少于非接触型利用。总体看,长城本体保存好就利用多,或者说利用多的长城本体保存状态也相对好。
表2 长城利用保护级别与保存状态(数据来源: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2018)
旅游景区等级不一,接触型利用高于非接触型利用。据统计,162处长城开放利用场所中已经有66处成为不同等级的旅游景区,其中接触型利用长城的A级旅游景区占80%,远远高于非接触型利用长城的A级旅游景区(20%)。景区等级越高,这一特征越明显。
表3 长城相关旅游景区的年游客接待量与年旅游收入统计
旅游效益显著,接触型利用高于非接触型利用。据统计,接触型利用长城旅游景区的年游客接待量与年收入整体高于非接触型利用长城景区,且优势明显。根据专家对长城利用效益的评分(表4),经济与社会效益较好的接触利用型景区普遍比非接触利用型多。这表明接触型长城的利用效益优于非接触型长城的利用效益。
表4 长城旅游景区的利用效益评估(数据来源: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2018)
图3 长城旅游景区利用的等级划分示意图(数据来源: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2018)
随着文化自信战略、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文旅融合、文物活化利用等工作的不断推进,未来长城的旅游利用将面临四大发展趋势:
第一:在国民文化自信建设中承担更重要的功能。《长城保护总体规划》(2019)与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已明确提出要求未来长城遗产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展示与传播遗产价值以坚定国民的文化自信心;第二: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将进行更大的突破。我国自然与文化遗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与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要求深化长城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综合利用;第三:旅游利用在遗产保护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实践表明,旅游利用是遗产保护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产生重要经济、社会效益,需要更加关注旅游对遗产保护的综合影响;第四:接触型利用需要受到更多关注。实践表明,接触型利用是长城遗产利用的主体,在产生显著旅游效益的同时对长城本体的潜在影响也大,需要更多关注以更好地平衡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结合长城旅游利用的现状问题和发展趋势,本文提出将“优先保护、分级管理、选择开放、差别利用”作为新时期长城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方针。第一:优先保护遗产价值突出的长城点段。对于绝大多数长城点段,重点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局部抢险和标识说明。保护好长城的本体及其与周边人文、自然环境的完整性,处理好全面保存与重点保护的关系。第二:分级管理长城资源本身与周边环境资源。将长城本体包括长城墙体、壕堑/界壕、单体建筑、关堡、相关设施等各类遗存分为城墙主体、城墙上附属设施与城墙外配套设施等三大类,归属于核心管理层。而长城本体外的自然与人文资源列入外围层次进行管理。第三:选择性开放不同点、段的长城资源。对于尚未开放的长城,依据资源保存状态、发展潜力与周边的可达性进行科学规划、选择性开放。对于已开放但缺乏规范性的长城依据规范性开放的条件逐步转变为规范性的开放管理,将其对长城物质形态与价值信息的危害降至最小。第四:差别性地采取利用方式展示长城的遗产价值。接触型利用对长城本体及其整体环境干预程度与影响力度较大,需要建立定期监测、评估及反馈利用的影响结果,必要条件下将其转化为非接触型利用,以维持长城遗产价值的原真性与完整性;而非接触型利用对长城本体及其整体环境干预程度与影响力度较小,但同时使人与长城遗产的互动深度降低。为此,针对非接触型利用的长城,需要加强对本体的防护、加固及抗风险等举措,同时在适当条件下按可承载、可接受的范围、转化为接触型利用。
参考文献来源
1.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2018.长城保护与开放利用对策研究课题报告.
2.国家文物局.2016.中国长城保护报告.
本论文中英文发表于《双墙对话 第二届中国长城与哈德良长城保护管理研讨会文集》(P300-P309) 英格兰遗产委员会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编著 文物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