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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张北可再生能源柔性直流电网示范工程(丰宁——北京段)跨越明长城的意见
文物保函〔2017〕1761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张北可再生能源柔性直流电网示范工程(丰宁——北京段)跨越明长城设计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17〕19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建议尽可能加大铁塔之间的跨距,减小对长城周边景观风貌的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长城的监测防护工作,严格控制塔基开挖造成的振动和人员、机械对长城本体及周边环境的扰动,确保文物及其环境安全。
三、施工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四、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国家文物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