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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长城宁夏中宁县余丁乡金沙村段抢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5-27
作者:

文物保函〔2017〕95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明长城宁夏中宁县余丁乡金沙村段抢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宁文物发〔2017〕3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明长城中宁县余丁乡金沙村段抢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该工程范围为明长城中宁县金沙村1段土墙(长城认定编码:640521382101170146),金沙村2段土墙(长城认定编码:640521382101170154),金沙村3段土墙(长城认定编码:640521382101170156)及刘家村1号烽火台(长城认定编码:640521353201170038)。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应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和分析,加强对拟修缮明长城原形制、原材料、原做法的调查研究,深化分析各类结构性病害的分布位置、范围和发展趋势。应通过结构验算,重点对较陡、甚至呈直立面墙体以及存在掏蚀、孔洞病害的城墙稳定性进行评估,明确处于稳定性临界点墙体的具体位置和范围。

(二)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对已坍塌处于稳定状态的豁口和残损墙体不得进行大体量的干预,应核减城墙夯补、表面填补和锚杆锚固的工程量。

(三)应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补充说明夯筑修补措施中清理墙面的具体要求,除可对影响保护加固施工或对遗存结构稳定造成直接影响的虚土、浮土进行少量清理外,原则上不得大范围实施清理;对于确需局部小范围补夯和补砌的部位,应随形就势,尽量减少人工干预的痕迹;建议将楠竹锚杆调整为木质锚杆,加强长城底部掏蚀部分的补砌加固以及新旧土体的衔接工作;应补充烽火台补砌的材料和工艺要求;冲沟的治理应以维持现状稳定和原有排水功能为主。

(四)应补充片石护面绿化和排水槽与长城关系的大比例图纸,建议随形治理,采用不露浆的做法;进一步优化防护围栏设计,建议采用灰色或土黄色,适当降低围栏高度,尽量减少防护设施对长城本体和景观风貌的影响。

(五)应尽量保留遗址本体上和周边的浅根系植被,仅限对影响维修施工的绿化进行清理,并应补充具体的施工措施和清理要求。

(六)应补充长城重要节点的维修效果图,补充城墙加固部位典型剖面图和主要保护加固措施实施部位的设计详图。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切实加强工程监管,督促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技术指导,落实各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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