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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潘家口段长城部分敌台及墙体段落现状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17〕510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喜峰口西潘家口段长城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17〕9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程总体目标是在确保潘家口段长城相关敌台及墙体段落遗存真实性、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最小干预原则,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长城敌台及墙体段落进行现状加固保护,削弱、延缓各类病害对长城敌台、墙体结构安全的影响,妥善保护长城及周边环境的整体景观风貌,延续长城独特的文化景观特征。
二、应深化现状勘察和边坡、基础稳定性评估,组织专业考古人员进一步查明长城墙体、敌台原形制、材料和工艺,确定各类具有历史价值的遗迹、遗痕,特别是抗日战争相关遗迹的分布情况,并将其作为重要保护对象,予以严格现状保留和现场展示。
三、对于处于常水位、高水位浸泡范围、已裸露墙芯的敌台、墙体,可适当补砌外墙砖,以避免墙芯继续散失。但应预留泄水条件,细化墙体底部钢丝石笼轮廓形状和连排固定方式,通过锚杆和坠重等措施使钢丝网尽可能贴敷遗存表面,并完善防止砖石流失围栏结构,增加其稳定性。
四、对2+37处滑移墙体部分,建议重点稳固墙脚,排除滑移条件,并结合墙心填补进行锚杆加固,不宜采用外侧大体量砌体支扶的做法。锚杆加固可考虑适度加大锚头垫板或采取锚杆格构加固方式。对于其他墙体歪闪和墙砖松散等安全隐患部位,可适当砌筑与墙体同材质牛腿支撑。
五、完善顶部冲沟治理措施。应以随形现状加固处理为主,确保残存结构体稳定,保持其原有排水功能。尽最大可能减少冲沟内补配砖地面范围和工程量,确保补砌体自身稳定及其与冲沟表面的有效衔接。04号敌台顶部梳理现状排水即可,不恢复地面。除安全需要外,不得补砌宇墙。
六、清理04号敌台西侧墙体顶面积土、植被,应组织专业考古人员严格按照田野考古工作相关规范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同时,组织专业文物保护人员对地面砖进行现场、现状加固保护,避免更换、补漫新砖。
七、应补充设计效果图和模型。
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审核同意后,另行报批。
专此。
国家文物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