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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长城——莱芜锦阳关段抢修保护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7〕822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齐长城——莱芜锦阳关段抢修保护方案的请示》(鲁文发〔2017〕3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齐长城——莱芜锦阳关段(长城认定编码:370181382102020016)抢修保护设计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应深化现状勘察和分析,加强对拟修缮齐长城原形制、原材料、原做法的调查研究,进一步核查墙体保留较好段和归安部位的收分做法。
(二)应按照我局《关于齐长城莱芜锦阳关段修缮保护方案的意见》(办保函〔2016〕1102号)要求,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对已坍塌处于稳定状态的残损墙体不得进行大体量的干预,避免对城墙根部堆积的块石进行清理,以防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对小规模断口明显的坍塌,可做必要的清理和归安;对有安全隐患的局部墙体,可采取适度的归安和加固措施,应严格控制拆砌范围;对城墙周边距离较远并与山体已融为一体的坍塌堆积,应维持现状。
(三)应进一步细化城墙本体上绿化清理的范围和要求。对墙体结构总体稳定处的大型树木,建议清除枝干部分后,暂时保留根系部分,防止清理过程中对墙体造成新的破坏;对不影响施工的浅根系植被,应尽量保留。
(四)城墙周边绿化的清理范围,建议控制在1米以内,局部需要扩大的,应补充说明清理原因。巡查道路应在现状道路整理的基础上进行设置,局部新辟道路建议宽1米左右。城墙周边的排水沟应因地制宜,在现有山体排水方向的基础上局部加强导排水,不得通长设置。
(五)应妥善保护长城遗存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沧桑古朴的历史风貌,避免给文物遗存带来较大的改变。应收集城墙周边散落的石料,作为归安和加固的材料,不得过多补配新石料,补砌部分不宜过于平整。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我局《关于齐长城莱芜锦阳关段修缮保护方案的意见》(办保函〔2016〕1102号)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指导地方实施。请切实加强工程监管,督促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技术指导,明确技术要求,落实各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