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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烽燧遗址抢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5-19
作者:

文物保函〔2017〕80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审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烽燧遗址抢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新文物保发〔2017〕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该工程范围为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八卦墩、别迭里烽火台(长城认定编码:652927353201120001、652927353201120003)。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细化勘察。补充对烽燧周边边坡稳定性和地质灾害风险的评估,如有必要,应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补充对拟加固地基部位的勘察,明确病害发生的原因,论证地基加固的必要性及具体做法。

(二)完善修缮设计图纸,选取更为恰当的剖切位置,以更好地反映遗址内部结构及构造特征。

(三)按照“最小干预”原则调整完善部分修缮措施,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干预力度。不得采用土工布、化学加固等措施进行顶面防水处理;对已稳定坍塌堆积物上的浮土和植被可不做清理;冲沟加固应以现状保留为主,尤其要注意判定是否为文化遗迹;细化论证草泥抹面的具体工艺;补充对植物夹层的防腐处理措施的论证;土坯砌筑和夯筑应做好新旧界面搭接,补充构造详图。

(四)注意核对引用的法规和规范。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工程实施前,应开展必要的考古工作,涉及考古发掘的,请按程序报批。请切实加强工程监管,督促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技术指导,落实各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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