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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荷叶坪—王家岔9段长城部分段落保护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7〕813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岢岚县北齐长城荷叶坪—王家岔9段长城部分段落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17]5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荷叶坪—王家岔9段长城部分段落保护加固工程设计方案。工程范围为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荷叶坪—王家岔9段长城(长城认定编码:140929382102090009)第三、四、五段,涉及长城墙体长度为1039米。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应细化现状勘察残损及稳定状态与发展趋势评估,并根据类型、程度和位置等情况以及墙体结构安全的影响程度,进一步区分墙体择砌、补砌、拆砌以及加固等措施,在设计图纸上对各类措施的具体实施范围进行明确标注。
(二)应结合该城墙本体构造、材质及收分特点,分析外墙设置梅花孔洞的功能,并将评估结论纳入保护方案。相关段落保护加固应注意保留梅花孔洞。对于补砌部分,可考虑根据两侧残留墙体情况恢复梅花孔洞设置。
(三)应严格控制择砌、补砌、拆砌以及加固等措施,特别是拆砌措施的工程量,对具体施工工艺、流程等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砌筑所用石材应使用长城周边坍塌、散落原石材,原则上不得使用新石材,也不宜重砌至两侧墙体高度。
(四)墙体内部应采用原有传统砌筑材料、粘合材料和拉结方式,不得采取三角形预埋铁件拉结方式,避免因锈蚀、膨胀等影响墙体结构安全。少数确需结构补强的部位,可少量施用但应在图纸上进行明确标注。
(五)对于顶部整修措施,仅限对墙体顶部孔洞进行适当填补,对排水情况进行疏导,不得对改变墙体现状高度或形态。
(六)补充设计效果图或修复模型。取消地面标识措施。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切实加强工程监管,督促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技术指导,落实各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