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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国务院《指导意见》 为文物保护注入活力
2017年两会期间,文化部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做客人民网两会高端访谈栏目“高谈客论”,以“如何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为主题同网友在线交流。
2016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围绕当前文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落实责任、加强保护、拓展利用、严格执法等方面作出了部署。刘玉珠介绍了《意见》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国家文物局在鼓励社会参与文物保护方面的政策措施、《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有关内容、“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工作、以及在《意见》落实中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刘玉珠表示,《指导意见》颁布实施一周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文物部门切实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为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区、市)召开了全省(区、市)文物工作会议、出台了加强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文件。2016年,国家文物局加大文物执法督察力度,开展长城保护专项执法督察,启动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件。目前,国家文物局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调研,将在认真梳理总结的基础上,查漏补缺,特别是在落实各级政府保护责任方面,了解各地的成功做法和存在问题,配合各方面进一步将《指导意见》落实到位。
关于制定鼓励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政策措施,刘玉珠表示,2016年,国家文物局颁布了《文物拍卖管理办法》,努力激发企业经营活力,推动文物拍卖健康有序发展。在各级政府和文物部门的引导下,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日益高涨,涌现出了一大批个人和集体。他指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不仅是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也是由我国文物资源的保护现状所决定的。2017年,我们将梳理国内外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探索实践,继续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政策措施。
刘玉珠表示,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及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以满足公众基本的文物收藏鉴赏需求为导向,从破解制约民间合法收藏文物和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的突出问题入手,一手抓保障公众收藏权益落实,一手抓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