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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工程(陕西段)穿越明长城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7〕732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工程(陕西段)穿越明长城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17〕4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项目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进一步优化穿越工程方案,建议将工作坑调整至明长城保护范围外,保证工作坑与长城距离大于50米。应补充运营过程中的管线检修、更换、防灾方案,明确保护文物安全的相关措施。
(二)应根据相关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严格控制顶管速度,避免超挖,防止塌方和偏移,穿越时应做好管壁与岩土间空隙的填充,尽量减少对长城本体和环境的影响。
(三)施工中应加强管理和监督,做好沉降和振动监测,并制定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施工中如遇重要发现,请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保护方案,并报我局批准后实施。涉及考古发掘的,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四)施工结束后,应做到场清料净,工作坑处应恢复原有环境风貌。
三、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由你局核准后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四、请你局指导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对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管,并督促工程部门切实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7年4月12日